申请对象
毕业2年内的全日制硕士(含国、境外)毕业生
申请条件
(资料图)
初次在江门市机关事业单位、国有企业以外实现就业或自主创业(作为持证人领取营业执照并按规定纳税),并按规定入户和缴纳社会保险
拓展信息:
补贴标准
每月发放住房和生活补贴各1000元,最长期限2年。
江海区在江门基础上每月各增加300元的住房和生活补贴(最长享受3年);鹤山市对新引进的硕士给予每年3万元生活补贴享受期最长3年,对教育、卫生健康领域的硕士额外给予最高8万元生活补贴和5万元购房补贴。对通过继续教育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给予3万元的补贴。
提交材料
单位就业
1、江门市硕士和本科毕业生住房和生活补贴申请表;
2、本人身份证(护照),相关学历学位鉴定或网上查询结果或认证报告;
3、劳动合同。
自主创业
1、江门市硕士和本科毕业生住房和生活补贴申请表;
2、本人身份证(护照),相关学历学位鉴定或网上查询结果或认证报告;
3、创业主体为民办非企业的,须提交《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》。
五、受理机构(部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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